廣州教育部門今天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將進一步加強學籍規(guī)范化管理,確!耙簧患、籍隨人走”;并實施“負面清單”管理,不在小學、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建立學籍等10種行為被明確為違規(guī)。
廣州按“一生一籍、籍隨人走”的原則,規(guī)范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在該學段起始年級建立。學生到非錄取學校就讀的不能建立學籍并將追究收生學校責任。同時,規(guī)范轉學行為,在原校未建立學籍的不得轉學!凹S人走”,學校不得接受為建立學籍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