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加州的中國小留學生虐打同胞案被告之一章鑫磊的父親章帆接受了媒體采訪。在該案中,章鑫磊被判6年監(jiān)禁。章帆對案件的看法,包括對法律的認識,以及他對兒子章鑫磊的評價,都讓人感到,這位父親和他的兒子一樣,在一些最基本的問題上認識都很糊涂。但如果這對父子對他人是一個提醒,一個警示,章鑫磊的“倒霉”多少還有點價值。
章帆說:“中國的法律還是有中庸之道,吵完打完氣消了就好了……大人不計小人過?擅绹墒遣唤o人犯錯,小孩打架、夫妻吵架和吐口水都會引來災難!彼麑χ袊傻脑u價讓人哭笑不得,對美國法律的評價倒還有點靠譜,但顯然他是不認可的。章鑫磊已經(jīng)有參與虐打事件的行為,如幫忙開車、拿剪刀(用來剪受害者的頭發(fā))等,而章帆說他“在場沒有打,已經(jīng)很不錯了”。判斷是非的標準之低,認識之糊涂,叫人不敢相信。
說到兒子的違法行為,他倒沒有否認,但把責任推給了別人:“他們叫他到哪里去,他肯定就去了……×××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不知道是因為缺乏法律意識造成了缺乏主見,還是相反?或許是互為因果吧?近年來,出國留學越來越趨于低齡化,出國留學的孩子越來越多,其中盲目留學的為數(shù)不少。所謂盲目留學,就是不了解留學的學校、留學環(huán)境,甚至不了解自己或自己的孩子是否合適留學生活。章帆承認,章鑫磊的出國留學,是因為他同學去留學了,是因為中介說這所學校好,“我們就隨大流去了,沒有考慮那么多”。這么大的事,居然沒有考慮那么多。但是,你要他考慮,確實也不可能考慮更多。從回答記者提問看,章鑫磊出事前后,作為父親章帆做得最多的事情是給錢。這是很多家長的“負責”方式。一些商業(yè)發(fā)達的地區(qū),很多人因為自己忙于生意,東奔西跑,就把孩子托給一位老師,吃住、輔導都在老師家,付給老師不菲的報酬,就以為盡到家長的責任了。這種“盡責”方式很自然地延伸到留學中來。
出國留學要了解美國的法律——這是章帆所吸取的教訓之一。了解一點美國法律當然好,但是,不能打人、欺侮人,這需要了解法律嗎?如果具備基本的是非觀,懂得尊重他人,有求知欲,懂得父母掙錢不容易,即使不懂美國法律,也不會出這種事的。缺乏基本是非觀的孩子,并不只有章鑫磊一個,我們不知道還有多少個孩子會重蹈章鑫磊的覆轍,但肯定還會有。這是現(xiàn)行教育最令人失望和痛心之處。
現(xiàn)在,章鑫磊已經(jīng)入獄服刑。章帆說兒子現(xiàn)在人緣處理得很好,和墨西哥人、黑人都關(guān)系很好,所以在里面不大會受人欺負。這話聽起來似乎有點過分樂觀。獄友中什么人都有,如果交友不慎,說不定又會跌進另一個陷阱。雖說吃一塹長一智,但是這么短的時間里變得有主見,有獨立判斷力,恐怕很難。何況“里面”的環(huán)境跟外面區(qū)別很大。